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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法院开展“风暴1号”执行专项行动
2018-06-13 21:28:31   来源:   作者:吴秀坤 龙潇   评论:0   点击: 收藏 | 打印

当前,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为加强打击力度,扩大执行战果,6月11日,隆林法院启动风暴1号执行专项行动,掀起了新一轮的执行风暴。早上8点,天空下着小雨,隆林法院21名执行干警集结列队、整装

当前,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为加强打击力度,扩大执行战果,6月11日,隆林法院启动“风暴1号”执行专项行动,掀起了新一轮的“执行风暴”。

早上8点,天空下着小雨,隆林法院21名执行干警集结列队、整装待发。随着党组书记、院长梁光辉下达行动命令,“风暴一号”执行专项行动正式展开。干警们按照既定方案,分成三个小组,不惧风雨,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绍山带队,兵分两路前往天生桥镇尾山屯、委果屯开展执行工作。

经过一个半小时的车程,梁绍山副院长一行来到上委果屯被执行人王某锋家。王某锋的案件还得从2016年6月3日说起,王某锋不满十八周岁儿子王某网因交通肇事,被害人诉至法院。隆林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王某锋除去医疗费以外还需向受害人支付赔偿款23684.5元。判决生效后,王某锋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并一直躲避,法官多次去都找不到人。当天,执行法官的突然到来,令王某锋猝不及防,十分紧张。法官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风险和后果。但任凭法官如何劝说,王某锋还是百般狡辩,以各种理由推托,拒不履行给付义务。

与此同时,由黄继文法官负责带队的第二执行小组也找到了被执行人陆某国。陆某国因拖欠他人262120元饲料款,于2015年9月23日被起诉,经隆林法院判决后陆某国已偿还244290元,17830元尾款迟迟未还。面对执行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陆某国同样百般抵赖,拒不履行。

面对“老赖”的嚣张气焰,梁绍山副院长当机立断,决定对王某锋、陆某国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12时53分,王某锋、陆某国被强制带回隆林法院。梁绍山副院长及执行局干警再次做起了两人及其家人的思想工作,告知拒不履行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慑于法律的威严,下午4点左右王某锋、陆某国家人均将执行款全部交付。

 此次行动及时高效化解长期未结案件,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起到了震慑打击“老赖”的良好效果。紧接着,隆林法院将把“常态化”集中执行再度升级,全方位、高效率的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打击,切实提高案件执结率,坚决打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编辑:韦珺儒      编审: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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